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道石牌岭路317号2号楼205室(武汉科技大洪山校区2号门门口)

    联系:周老师

    手机:

    Q Q:739885088

    邮箱:739885088@qq.com

    微信:

    小程序

    湖北工程师职称评审代办,期待为您效劳

    2024-11-29 02:16:01 120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理论水平

    ,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的精神,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土建施工、道路与桥梁施工、水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公用设备安装五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前两年(2009或2010年)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绩。

    中级职称申报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3648478 次     店铺编号715664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好教具     帅国莉    

    1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