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脚手架材料
(1)钢管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3)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4)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5)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
(6)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锌铅丝。
吊篮作业是否属于特种作业呢?根据我国《特种设备法》的规定,吊篮作为一种高空作业设备,其操作和维护确实属于特种作业范畴。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吊篮作业人员确实需要办理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件。
在实际操作中,吊篮作业人员办理特种作业证的现象并不普遍。一方面,吊篮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更迭频繁,办理证件的成本较高;另一方面,部分施工单位对吊篮作业的风险认识不足,忽视了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这导致了许多吊篮作业人员并没有持有特种作业证,却依然在进行吊篮作业。
吊篮作业人员确实需要办理特种作业证,以保障高空作业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这一规定并未得到落实。针对这一现象,政府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吊篮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吊篮作业的顺利进行。同时,施工单位也应加大对吊篮作业风险的认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为广大作业人员提供一个、合规的工作环境。